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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官方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9 16:43: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公布《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官方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官方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广西应急管理学会

2026128

 

附件


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

官方网站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官方网站(以下统称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运营流程,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及时,提升宣传效能与服务能力,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学会章程,结合学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官方网站是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对外宣传与对内交流的重要阵地,旨在用生动鲜活的表现形式,推送时事资讯、理论动态、知识技能,提供会员服务、开展互动交流、加强学会宣传。

 

第二章 平台管理

第三条 学会秘书处信息与宣传部是新媒体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与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平台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年度运营计划。

(二)负责各平台的内容选题策划、编辑制作、审核发布、更新维护。

)负责用户互动管理、舆情监测、回应处置及相关数据分析。

)指导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供稿工作。

第四条 秘书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会员是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的重要支撑,可提供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相关的信息稿件、图片、视频等素材,并对供稿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首要责任。

第五条 平台管理和运营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人员换岗或离职时,须办理工作交接,包括账号权限、密码、后台数据、操作流程等,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信息安全。

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学会职能和工作主线,结合自身功能特色,积极开展学会新闻宣传。发布的内容应当确保信息来源权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转载内容,应当注明出处避免发表偏颇、模糊或易引发误解的言论。内容主要包括: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三)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部署;

(四)转发《人民日报》《广西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的关于应急管理新闻报道、视频内容

(五)转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工作动态,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等;

(六)学会相关新闻报道

(七)学会原创作品、原创视频

(八)经秘书处审定、与学会职能相关的其他合法内容。

凡涉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救援动态等新闻信息,应原文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单位发布的稿件,不得自行采写、编辑或评论。

新媒体平台应当保证适当的信息发布频次,防止出现僵尸账号

应当聚焦应急安全领域进行原创新媒体作品的策划和实施,通过图文、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和创新,提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平台和作品的吸引力、传播力和感染力。

原创新媒体作品、视频的策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宗教政策及公序良俗不违反各新媒体平台运营方的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

(二)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注意内容时效性,避免时机不当引起舆论误解和猜测。

第九条 鼓励学会工作人员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社交平台使用规则的前提下,积极通过微信群聊、朋友圈等途径转发和传播学会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权威、有益信息。

 

第三章 审核发布

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各部门在报送信息前,必须仔细校对。

十一 信息发布审核流程

(一)信息供稿部门负责人对稿件的政治导向、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文字规范性进行初审。

(二)经初审合格的稿件,报送至信息与宣传部。信息与宣传部人员对稿件的合规性、发布价值、表述方式进行复审,并对新媒体格式、表现形式进行把关。

(三)一般性信息由秘书长终审后发布,涉及学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敏感议题的信息,须报请常务副会长审定。

十二 信息发布一般安排在工作日进行。当日16:00前提交且通过审核的内容,原则上于当日18:00前发布;16:00后提交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日常发布,确有紧急或时效性内容,按程序报批后发布

第十三条 所有平台发布前须进行最终预览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四章 编辑规范

第十 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应编排有序、版式统一、界面友好。不得插入无关、误导或有安全隐患的外部链接。

十五 稿件报送时需将相关图片、视频等素材作为附件提交。图片应主题突出、画面清晰、构图得当。

第十 发布的图文消息应采用统一格式排版。转载内容,必须在文首或文末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原作者、原发布媒体等完整出处信息;学会原创或综合编写的内容,应标注供稿部门或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字样。

 

第五章 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

第十 信息与宣传部要加强对各平台账号、密码的管理,定期更换高强度密码,严格权限分配。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与漏洞扫描,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和病毒入侵。

第十 信息与宣传部应加强内容发布后的巡查监测。发现错误、瑕疵或不当信息,应立即与原供稿部门及审核责任人进行核实,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审核权限,报请相应责任人批准后进行修改或删除。对已产生较大影响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正或删除时,可视情况发布更正说明。

第十 信息与宣传部负责新媒体平台发布后的舆情监测。发现可能引发误解、争议或负面舆情的,应立即报告秘书长,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研判与处置。

二十 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用户信息。收集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个人信息,应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信息收集范围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必要范围。

 

 

第二十一条 广西应急管理学会名义新开设或经学会授权新开设的其他互联网传播平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学会工作实际需要,由秘书处提请理事会审议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经2026124日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广西应急管理学会

邮箱:gxyjglxh@126.com

联系电话:1861108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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